4月14日 学院第二届董事会召开2000学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决定向福建省委申请正式建置民办高等职业学院;举办专业技术培训、拓展合资合作办学渠道;筹建学生宿舍大楼,扩大校园建筑面积;同意常勋教授辞去院长职务,决定暂由陈育伦副院长主持学院日常工作。
5月12日 按照《福建省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基本条件及申办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学院将申请正式建院的报告呈送省教委。
5月23日 福建省教委专家组到学院对申请建置高等职业学院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认为,华厦学院培养厦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职业技术人员,培养目标明确,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成果显著。
12月6日 学院董事会2000年第二次会议就“华厦”办学思路以及坚持改革促进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纪要提出:华厦学院必须突出职业技术教育定位,形成特色;要用改革的精神指导办学;应强化依法办学观念;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特别应加强专任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学校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教学设备和基本建设投入并创造条件争取扩大学校用地等十一条意见(附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