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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2011年01月13日 14:58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学院各部门:
  现将我院2011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从2011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2月19日学生注册、领教材;2月21日正式上课;2月26日至27日学生期末补考。
  (二)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11年1月20日开始至2月17日结束,2月18日、19日正常上班(18日、19日上午班车发车时间、上车地点不变。)。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部门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学院办公室宋丽丽老师处。
  (二)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部门所属师生进行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假期学生一般不留校,经批准留校者,学生处、团委、后勤处等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院值班室:齐礼楼105室,值班电话:6276211;
  社区值班室:1号楼113室,值班电话:6276219。
  (四)其它
    各部门主要领导假期外出需向学院办公室报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部门工作,且保持联系畅通。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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