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共三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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