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依法治区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
按要求于10月10前将推荐作品统一报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备参展作品的数量、类别和名称。
联系人:市依法治市办 刘学耘 电话:3759061
传真:3759093
附件: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