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双周五的课程。
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公室
上一条:厦门华厦职业学院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下一条:周六班车路线
【关闭】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