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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2013年06月06日 16:33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意见》(闽安委〔201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厅〔20134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安〔20125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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