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厦委组〔2013〕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办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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