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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