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当前,正值高、中考结束,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启动下一步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也将全面展开。为防范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现对招生录取工作期间严明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各学校领导及教师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借招生录取之机索要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为感谢招生录取中的关照而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二、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各学校领导及教师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严禁以承诺减免学费、提供奖(助)学金或其它非法手段引诱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改变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择校生、借读生、片外生。
三、严格遵守招生宣传纪律规定。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宣传纪律:不准利用微信、QQ、网络、电台、报纸、电视、校园横幅、电子屏等宣传工具对学校高、中考成绩进行虚假宣传;不准暗示学生及家长或以接受采访等形式宣传未经招生考试部门确认的学校高、中考成绩;不准借学校形象宣传之名、行乱抢生源之实。
四、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周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市、区教育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对信访举报要迅速核查,对发现违纪违规的要快查快办,尤其是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高标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把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是否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当作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效的实际检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