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第10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厦汛电(2015)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教育系统当前防台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组织指导师生做好防台抗台工作,克服麻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备勤,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保持通信畅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教育局值班电话:2135593)。
三、加强夏令营和各类培训班的管理。凡在户外举办的夏令营、培训、社会实践活动一律暂停。
四、加强校内建筑工地管理。对在建项目、新建楼房等工地的脚手架、建筑材料等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倒塌;对地势低洼易发生洪涝、滑坡等地质灾害点,要立即排查加固。
五、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各单位要注意收看收听防台抗台信息,认真落实应对措施。
附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第10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厦汛电(2015)23号)。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