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现将我校2016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从2016年1月18日开始至2月26日结束;2月27日学生注册、领教材;2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16年1月21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2月26日、27日正常上班(26日、27日上午班车发车时间、上车地点不变),2月28日照常公休。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部门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在寒假期间每日定期接收公文,及时处理公务,以免延误相关事宜(请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1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
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并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
(二)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部门人员进行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假期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经批准留校者,学生处、后勤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落实值班、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加强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安全;要教育留校学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秩序,自觉抵制法轮功等邪教和非法组织的各种违法活动。
(三)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值班室:齐礼楼105室,值班电话:6276211;
社区值班室:1号楼113室,值班电话:6276219。
(四)其它
各部门主要领导假期外出需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并指定专人(请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1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负责其外出期间的部门工作,且保持联系畅通。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