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请求,根据厦门市信访工作联席办公室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部署,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51号)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厦门市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印发,请结合类别和具体事项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