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转发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倡议书》的通知

2017年05月10日 15:37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7〕1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现将《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倡议书》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发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倡议书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垃圾减量,人人有责。厦门市作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对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并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
       学习掌握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我市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和方案举措、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和操作细则、垃圾减量的经验办法和消费方式,并积极向亲友和市民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政策和知识。

       二、养成保持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当好引领员
       严格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耐心严谨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坚持从源头减量,践行低碳节约、循环利用的工作生活方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不浪费能源资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开会自带茶杯,以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带动亲友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减量中去。 
 

       三、积极维护垃圾分类减量成果,当好督导员
       垃圾减量,非一朝一夕之功;垃圾分类,非一人一事之成,容不得反复和盲区,必须长期坚持,全民参与。全体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不但要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还要热情帮助劝导他人,对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的现象敢于批评指正和曝光揭丑,以积极的姿态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稳致远。

       各位同仁,我们的一个小小善举,换来的是美丽厦门,福及的是子孙后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已全面铺开,我们义不容辞,应当一马当先,为清洁家园当表率,为美丽厦门做贡献!

上一条: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模拟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