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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8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年01月10日 16:31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2018年寒假值班表

附件2:值班人员调班申请单 

附件3:寒暑假值班须知

学校各部门:
       现将我校2018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从2018年1月22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3月3日学生注册、领教材;3月10日至11日学生补考;3月5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18年1月25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3月2日、3日正常上班(2日、3日上午班车发车时间、上车地点不变),3月4日照常公休。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部门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做好部门工作报告(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中应重点总结和分析工作经验及面临的问题,梳理新的工作思路,并于2018年3月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
      (二)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对部门人员进行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假期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经批准留校者,学生处、后勤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落实值班、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加强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安全;要教育留校学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秩序,自觉抵制法轮功等邪教和非法组织的各种违法活动。
      (三)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值班室:齐礼楼105室,值班电话:6276211;
       社区值班室:1号楼113室,值班电话:6276219。
      (四)其它
       各部门负责人、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假期外出需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并指定专人(请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19日前报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负责其外出期间的部门工作,且保持联系畅通。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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