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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2018年“弘扬时代新风”公益广告 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2018年01月28日 11:42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以及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厦门地域和文化特色的原创精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拟组织开展2018年“弘扬时代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共筑美好生活梦想、树立城市文明新风、参与厦门文明城市创建等具体选题进行创意设计,讴歌新时代、传递新思想、颂扬新成就、展现新面貌、激发新动力、建设新厦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承办单位:厦门报业传媒集团
       成立厦门市2018年“弘扬时代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组委会,由市委文明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厦门报业传媒集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厦门报业传媒集团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组委会下辖办公室,设在厦门报业集团。
       三、活动步骤
       1.作品征集:1月下旬至3月31日。参赛者可登陆厦门网或厦门文明网下载填写《2018厦门“弘扬时代新风”公益广告参评表》,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参评表和作品发送至投稿专用邮箱(邮箱号:xmgygg2018@163.com)。
       2.评选公示:4月1日至15日,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经评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作品后,在媒体上公布入围名单。根据公示情况和评委会评审意见,推选出获奖作品。
       3.作品发布、颁奖:4月中下旬,通过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4.宣传推广:征集评审结束后,将优秀作品统一纳入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并在本市各类媒体、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围挡等载体上长期推广。优秀作品将推荐参评全省、全国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金、银、铜等奖和优秀奖、入围奖,征集推广活动组委会对奖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金奖2名(平面、短视频各设1个),奖金各8000元;银奖4名,奖金各3000元;铜奖8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五、有关要求
       1.参赛作品形式:平面类作品形式可以是报纸广告、海报设计、漫画等。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规格为A3(297× 420mm),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幅作品不超过10MB。短视频类作品形式可以是影视视频、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片等。影视视频时间30秒以内,微电影及短视频要求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拍摄、编辑所用工具不限,画面宽度均不小于600像素;动画片用flash动画创作,24帧/秒,时间30秒以内,有配音、配乐,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件,画面宽度500-800像素;均以mp4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2.参赛作品要求:参赛者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厦门地域和文化特色,运用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进行创作。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3.作品版权说明:创作作品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品原创者所有。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即可作公益广告刊播,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等权利。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有关工作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征集推广工作,切实加强与文联、书协、美协、民协、广协、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等部门、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各类书画名家、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及艺术院校、广告设计公司开展个人、集体联合创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书画、摄影等艺术精品进行后期加工,努力提高作品的创作、制作水平。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带头组织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和推广。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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