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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8年新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8年04月24日 15:57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系、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精神,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依据我校的实际办学成本、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我校2018秋季新生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注:为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中西部教育,切实贯彻“非营利”办学宗旨,弘扬教育的公平性,我校对2018年秋季入学的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的学生,其学费给予适当减免。中西部协作计划具体省份以上级部门下达的2018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本科
       (一)财务管理、审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其中: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收费标准: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二)物流工程、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商务等7个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其中: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收费标准:物流工程、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
       (三)制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9000元/生•学年(其中: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收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
       (四)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其中: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收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
       二、高职
       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社区康复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
2018年4月20日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8年新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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