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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1月03日 17:15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学校各部门:
       现将我校2019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从2019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2月23日学生注册、领教材;2月25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2月22日-23日教职工上班(22、23日上午班车发车时间、上车地点不变),2月24日照常公休。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做好部门工作报告(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中应重点总结和分析工作经验及面临的问题,梳理新的工作思路,并于2019年2月2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
       (二)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部门人员进行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假期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经批准留校者,学生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落实值班、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要教育留校学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秩序,自觉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的各种违法活动。后勤处、校园基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要加强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三)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值班室:齐礼楼105室,值班电话:6276211;
       社区值班室:1号楼113室,值班电话:6276219。
      (四)其它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等在假期外出需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并指定专人(请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14日前报学校办公室,邮箱:sys@hxxy.edu.cn)负责其外出期间的部门工作,且保持联系畅通。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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