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转发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28日 19:42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区、市直各系统文明办,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充分展现厦门“高素质、高颜值”城市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着力提升全市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市民文明旅游素质,让广大市民和游客过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文明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宣传引导。抓住春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的有利时机,强化文明旅游宣传,提升文明素养。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强化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重点宣传涉旅部门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好做法,集中宣传一批好游客、好导游、好领队等先进典型,着力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创新工作手段,以网络宣传和场所宣传为重点,利用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文明旅游理念,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各景区要在所属网站和移动终端上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在售票窗口、检票口、排队通道设置文明旅游宣传橱窗,在景区简介、导游地图上加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提高宣传针对性有效性。
       2.浓厚氛围布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旅行社窗口、办证办照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广泛张贴文明旅游宣传画,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品,运用展板挂图、电子屏幕、广播电视循环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文明旅游提示语和相关宣传片、微电影,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各出入境口岸管理部门及办事服务窗口要在业务流程中融入教育引导内容,发放文明旅游提示卡、告知单等。
       3.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平安春运·文明出行”、“争当文明游客”、“文明旅游伴我行”等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单位职工外出旅行要遵守公共秩序、保护文物古迹、讲究以礼待人、维护环境卫生,争做文明旅客,传扬厦门高颜值高素质的形象。结合“我们的节日—春节”等节日民俗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行为规范,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参与中增强文明旅游意识。广泛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旅游景区要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清除卫生死角,完善景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优美旅游环境迎宾客;酒店宾馆要积极开展微笑服务、温馨服务、个性化服务,以优良服务待宾客;涉旅行业及窗口单位要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规范旅游服务人员举止行为,以优雅礼仪待宾客。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重要景区景点、交通枢纽、旅游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广泛开展环境维护、文明劝导、免费讲解等志愿服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4.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重改善景区硬件环境,配套完善公共厕所、果皮箱、停车场、护栏等服务设施建设,增设文明安全旅游提示牌,加强现场引导、预警防控等工作,用高品质旅游引导游客文明出游。各成员单位要以做好春节期间出境游客文明旅游教育引导为重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自觉将文明旅游要求融入业务流程,从严把好“组团、护照、出境、交通、落地、行程”六关。市旅发委要督促旅行社落实“行前说明、行中引导、行后总结、重要环节及时提示”要求,把好“组团关”、“ 行程关”和“落地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运输安全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把好出行“交通关”。公安出入境、海关等部门要把文明旅游提醒语嵌入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切实把好“证照关”和“出境关”。外侨办、台办等部门要做好对出国(境)、赴台人员的宣传引导,让出国(境)、赴台人员熟知目的地风俗习惯,做到文明出境、文明出访。

       5.加强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的宣传贯彻,要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旅游质量监管,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案件,认真落实《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严厉查处旅游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旅游“红黑榜”发布制度,督促商家诚信经营,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文明旅游工作督查,加强对所属相关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巡察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影响恶劣不文明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以硬性的制度约束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市创建办将在节日期间组织媒体记者,对出入境相关窗口单位、旅游集散地、交通港站、旅游景区、旅游服务企业等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情况将在媒体公布,并以文明创建《内部情况通报》通报有关部门。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9年1月25日

上一条:转发市委网信办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五个一百” 网络正能量精品的通知 下一条: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2月、3月值班表(2月22日-3月31日)

关闭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