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教工委宣[2018]2号)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现制定《厦门华厦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表》和《厦门华厦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主讲人)承诺书》,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程序的通知》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