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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1年学校师生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年01月19日 14:30  点击:[]

全体师生:

现将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寒假时间:2021年1月16日开始放寒假;3月1日至3月12日开展在线教学;3月13日-3月14日学生分批次返校;3月15日起,学校线下教学工作正式启动。

2.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21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2月25日、26日教职工上班。

二、工作要求

1.持续做好校园管理。学校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要持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妥善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寒假期间,进出校门、宿舍区等地的人员需向保卫处提前报备,并配合做好登记、体温测量、查看健康码及行程记录(动态行程卡)等工作。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

假期期间,如有出闽入校师生,需提供在厦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配合做好登记、体温测量、查绿码工作,方可入校;如有离厦在闽流动入校师生,需提前向师生健康监测小组报批通过并配合做好登记、体温测量、查绿码工作,方可入校。若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厦师生,应根据厦门市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实行双报告,并按14日医学观察规定进行医学观察。返校前须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八闽健康码”为绿色标识,体温正常后进校。对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要暂缓返校,严禁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返校。

2.加强师生健康管理。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监测小组要持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师生健康防护指导和动态跟踪工作,建立好台账登记备案。同时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假期期间,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游,做到减少跨区域流动,尽量不跨省出行;师生员工每日要如实填报假期旅居、身体情况;师生员工寒假返乡所在地为高中风险地区的,不得返乡;所有离厦教职工须做好外出审批手续并报备组织人事处和教职工健康监测组;所有离校学生须做好离校审批手续并报备学生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要落实“一人一档”、“人盯人”健康管理,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3.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部门人员进行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疫、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后勤、校园基建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要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妥善安排留校师生用水、用电、用网等服务保障。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校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即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等值班。值班期间,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脱岗。要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且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遇疫情等紧急突发情况,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各部门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假期期间,非必要不得出厦,如有外出,需向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并报备学校办公室。

2.为了满足师生办公需要,学校办公室、财务处执行每周二值班制度,请有需要办理印章管理、财务日常管理等事务的部门,于当天9:00-16:30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3.新学期春季开学工作事宜,届时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提前发布相关通知,请广大师生提早做好工作安排。

最后,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本通知仅限学校师生传阅)

厦门华厦学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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