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日)为清明节。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假期值班、安全稳定等工作。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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