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5日(周三),共1天。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重点工作提示:学校将迎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建办公室部署时间节点,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等各项评建工作。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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