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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共办“平安班”

2011年04月13日 19:28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4月12日上午,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在学院九楼会议室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共办“平安班”。签约仪式由学院副院长许惠邦主持,团市委学校部部长翁晓岚及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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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上,团市委学校部部长翁晓岚首先作了发言,她对此次的校企合作表示高度赞赏。她表示,这次华厦学院与平安公司共办“平安班”是校企合作方式的一个突破与亮点,是就业创业理念的一种提升,同时她希望学院不断创新模式,让其他院校来观摩学习,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院长助理陈民伟在介绍学院概况时指出,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实用性的人才,非常重视校企合作,目前已与多家企业和协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和实习就业基地建设上开展广泛合作。希望通过此次共办“平安班”,是个起点,以后有更多的合作方式,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吴涛也表示,通过与华厦的人才合作培养,平安也可以更进一步实现企业创新,实现服务层次的提高和服务类型的多样化,实现平安集团的社会价值的深层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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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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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共同揭牌
   通过双方合作,华厦在高职教育的办学道路上将不断创新、加速发展,同时引入平安优秀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更好地促进保险专业的深层次发展,培养素质更全面、规格更合适的保险专业人才。
    根据协议,“平安班”的学生在实习期可以前往平安公司上海总部进行培训学习,也可直接在其公司就业,切实解决学生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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