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12月10-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田径场。
二、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学生组
1.学生男子组(9项):100米、4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学生女子组(8项):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3. 集体项目(细则另附):
⑴搭桥过河(10人×60米跑)(6男,4女)
⑵集体跳绳(10人集体跳绳)(4男,4女跳绳)
⑶五人六足(3组×30米跑接力)(10男,5女)
⑷袋鼠跳(10人×30米迎面接力)(6男,4女)
⑸趣味跨栏(10人×100米迎面接力)(6男,4女)
(二)教工组
1.教工男子组(4项):100米、1500米、跳远、铅球。
2.教工女子组(4项):100米、800米、跳远、铅球。
3.集体项目(细则另附):
⑴齐心协力(5人×60米)(3男,2女)
⑵迎面接力(10人×60米)(5男,5女)
⑶牵手接力(10人×20米跑接力)(6男,4女)
⑷螃蟹赛跑(背对背夹球跑30米接力)(8男,4女)
三、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和我院正式在册的教职工。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学生以专业为单位,教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报名参加。专业学生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可报2个队。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每单位限报运动员20人(不含接力及集体项目,男女不限),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项,均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1队。
(五)学生必须携带号码布、身份证、学生证参赛,缺一不可。
(六)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同时每人次扣团体总分1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四、竞赛办法
(一)报名不足5人(队)的项目则不列为比赛项目。
(二)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100米、4×100米接力径赛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都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五、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个人名次:
1.各单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集体项目加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项目报名人(队)数8人(队)或少于8人(队)时,名次减一录取。报名不足5人(队)则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项目)。
(二)团体名次:
1.设团体总分,学生组取前8名,教工组取前6名。总分相等者,以破省高校、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所有团体项目的比赛,加倍积分,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只发给奖状,不再发个人奖品。
3.各参赛单位每报一项集体项目,团体总分加5分。
(三)破记录加分:
凡破省高校田径乙组最高记录者每项加20分,破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者加5分。同一人(队)在同一项目无论破几次记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四)大会设6个“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报名:
(一)各单位必须在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7:00以前将报名表交到体育教研室(望星202)杨凯老师处。集体项目名单在赛前交给检录处。
(二)各单位报名应统一填写大会制作报名表,报名表应填写端正清楚,报名后一律不得补报或更改等。逾期报名,作弃权论。请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1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2、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1年集体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