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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学院成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成员

2013年12月13日 20:05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12月12日下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成立大会。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57所民办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市民办教育管理部门的近100人参加会议。我校作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之一,院长王小如参加会议。

  鲁昕指出,教育部积极倡导和支持成立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起点谋划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希望联盟成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非营利的办学方向,高扬立德树人、公益办学的旗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加快建立现代民办学校制度;牢固树立质量立校意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联盟要为成员搭建起交流合作、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挥好联盟的引领示范作用。

  鲁昕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民办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深化民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切实加强政府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努力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发展。


全国57所非营利民办高等学校在联盟公约上签字

 

    大会通过了联盟章程,首批联盟成员学校签署了《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公约》。全国57所非营利民办高等学校负责人在联盟公约上签字。

    我校于2010年成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2年福建省将我校列入该项目福建省两所重点发展学校之一,2013年教育部又将我校列入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成员之一,这充分证明了我校的公益性规范办学得到了政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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