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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集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民登记的通知

2011年11月03日 16:33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根据省、市委和省、市人大常委关于2011年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统一部署,在集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集美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区选举委员会关于集美区区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的安排,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5日为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阶段。为达到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要求学院各部门做好选民登记和宣传发动。各部门在登记时,严格按照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年满18周岁即达到了选举法定年龄(1993年11月25日24时以前出生)。务必做到我院选区选民登记不错、不漏、不重复。登记要准确、细致,字迹清楚工整,所填项目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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