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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2011年12月21日 16:13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2月24日,学院向厦门市物价局提交《关于自学考试专升本课程辅导班收费标准的报告》,为满足本校高职学生参加自学考试专升本提升学历的需求,我院将于09年3月份开设专升本课程辅导班,每生总学费7000元。教材费和报考费按实际另外收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月27日,为充分发挥我院工科类及财经类学科专业优势,稳步推进自学考试发展规模,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依托厦门大学建筑系师资及厦门大学基建处的实训资源,学院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提交《关于开考房屋建筑工程等专科专业的申请》,申请开设自学考试的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设计、物流管理3个专业,并申请主考资格。
 
3月3日,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的文件精神,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我院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09届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发布了《关于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3月25日,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调整,郑学檬担任主任,许惠邦、郑祖华担任副主任。同时,也对2007年9月13日成立的院务委员会进行调整,郑学檬担任主任,颜章炮担任副主任,李耿达担任秘书长。
 
3月30日,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政策,制定《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月30日,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更名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实验室”。
 
4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经学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超工作量课酬计算的规定》。
 
4月20日,为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师资培训、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教师队伍进修(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结合学院职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制定《关于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4月28日,根据学院招生的实际情况,成立200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学檬、副组长陈民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陈民伟任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5月6日,为了充分发挥我院教职工为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职工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制定《关于教学及各类技术系列职务评聘条例》。
 
5月6日,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两个转变”的指导思想,配合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加大课程建设、改革力度,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决定,成立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郑学檬担任主任。许惠邦、陈民伟担任副主任。
 
5月11日,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财政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政【2000】32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月11日,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闽教体【2009】14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我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我院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稳定。成立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颜章炮任组长,林英杰、卢茂狮任副组长。
 
5月21日,为加快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郑学檬任组长,许惠邦任副组长,马会迎任秘书。
 
5月25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修改2006年12月18日发布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条例》中规定的院长办公会议成员,经院领导协商,确定院长办公会组成人员改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院办主任、组长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其他与议题相关的部处负责人列席会议。
 
5月25日,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学院的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交接的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教职工工作交接的规定》。
 
5月25日,为加强学院的管理,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意见》。
 
6月26日,根据《厦门华厦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经由各班级民主评议,各教学部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处、教务处联合审核并报送学院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决定评选2006级国际商务1班陈心结等39名2009届毕业生为“优秀毕业生”,并予表彰。
 
7月1日,根据华厦政字【2009】30号文件规定,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确认庄峙厦等21位同志的职务任职资格。
 
7月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期,撤销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曾厝垵校区管理工作委员会。撤销后,曾厝垵校区的物业、安全和日常管理由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
 
7月8日,根据《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意见》【华厦政字(2009)43号】文件精神,经各考核单位组织测评推荐,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39人,年度考核为良好等级的150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定级的61人。
 
7月8日,根据国办发【2001】48号、民教体【2006】3号文件精神,为健全我院学生军事理论教学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将学院军事理论教研室成员调整,周云岗任主任,成员由吕水源、郭细卿组成。
 
7月9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厦府【2009】164号】文件精神,成立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教育服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郑学檬、副组长许惠邦。
 
11月30日,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09-2010年财务预算》,请各部门严格执行,以便节约办学成本、控制办学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
 
12月8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53号)、《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华厦政字【2006】46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启动了2009年度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和结题验收工作。《工程制图》、《出口贸易模拟操作》、《公共关系》确立为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导游业务实训》、《物流管理基础》、《外贸单证实训》、《通信工程概预算》、《单片机应用技术》确立为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12月10日,为增强办学活力和提高我院的专业技术核心竞争力,深化“两个转变”,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设立学院“业绩贡献奖”,并制定《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业绩贡献奖评选办法》。
 
12月10日,鉴于学院机构和人员的变动,调整“华厦职业学院图书教材招标小组”成员,调整后组长为许惠邦、副组长为陈民伟、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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