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纪工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中的通知》(厦委反腐办[2015]11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折不扣的抓好“十个严禁”规定的落实。为防止全市教育系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确保廉洁过节,特对贯彻落实市委反腐办《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要安排专门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对“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做到人人皆知。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严守纪律的专题教育,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要结合本学校(单位)实际,充分运用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对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提出具体要求。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严守纪律、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要突出重点。各学校(单位)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重点是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把各项纪律规定在本学校(单位)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检查。市教育局组成监督检查组,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方式,对落实“十个严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节前,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各学校(单位)对《通知》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十个严禁”纪律规定是否做到人人皆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节中,由局机关党委、教育工会、监察室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工会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节后,由财务处、监察室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各类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受理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四是要严肃问责。对违反“十个严禁”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附:《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中的通知》
市教育纪工委
2015年12月27日